我就會問自己
這就是人生的意義麼?
到底我想幹什麼,又不想幹什麼?
我近來又點奇怪
突然對物質世界很冷淡,很反感
無論再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穿上一看便知不便宜的晚裝
我就有想吐的感覺
儘管我是喜歡漂亮衣服的人
儘管我是喜歡漂亮衣服的人
但我就是想吐
如果問我追求的是什麼
最理想的是像謝霆鋒的啟示錄歌詞所說一樣
"今天開始 那個都不愛
我要抱著你在家中過將來
無論那裡報導天國近了仍然纏著你沒悔改"
可是這樣太超現實
實際一點的是移居美國或是溫哥華
跟情人一起到餐館打工
賺最低工資與小費
兩人合開一台Toyota小車
租一個小房子
可是這樣好像也不太可行
大概沒人願意跟我過這種生活
那大概就是剩下一種可以選擇
就是想法子賺錢
用物質和虛假的滿足感填滿生活
都是些幻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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